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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星新聞此前報道,浙江一名中學(xué)教師張女士因涉嫌誹謗另一名女老師“賣淫”(此前報道:),于2024年12月被天臺縣警方行政拘留2日。今年5月,張女士因不服所受的行政處罰,將天臺縣公安局告上法庭。
紅星新聞記者從張女士處獲悉,該案24日的開庭為不公開審理。
此前報道,警方認(rèn)定“誹謗”的情節(jié),主要發(fā)生在一個三人閨蜜微信群。天臺警方在追溯謠言傳播鏈的過程中,認(rèn)定該群的兩名女教師(張女士、崔某某)“誹謗”,二人分別被處以2日行政拘留。另一名和張女士私信交流此事的教師鄭某某也被處以4日行政拘留,但因懷孕未被執(zhí)行。
然而,張女士認(rèn)為,自己在聽聞這一傳言之前,天臺縣教育界發(fā)生過師德師風(fēng)相關(guān)案件,出于對某些風(fēng)氣墮落的事痛心才評論此事,并非出于造謠、誹謗的目的;且談?wù)摰姆秶鷥H限于3人閨蜜群和一家三口的私密小群,并沒有向社會上不特定的人散布的客觀行為。
張女士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交的行政起訴狀認(rèn)為,行政處罰事實(shí)認(rèn)定錯誤,請求撤銷天臺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,按國家標(biāo)準(zhǔn)賠償其經(jīng)濟(jì)損失,并要求天臺警方道歉。
9月23日,張女士告訴記者,開庭前夜,她的心情相對平靜,“我非常希望在明天的庭上能夠把這個事情的是非辯清楚,晚上我也在梳理一些資料。這個事件涉及到所謂傳謠造謠界定的法律專業(yè)問題,也不止關(guān)乎我一個人?!?/p>
她回憶,2024年12月,她被行政拘留2日,離開拘留所時,她便決定提起訴訟,而后因工作原因,在今年5月正式提起訴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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